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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No.019 科学解析监测报告,污染环境罪最终免于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17-01-22 12:53:56   人气:1144
袁先宏律师 益同盛律师事务所


 

要案情

      2014年9月,河南省鹤壁市公安机关接举报,称鹤山区龙宫化工厂有非法经营、制毒和排污行为,要求查处。公安、环保机关于是联合执法,发现该化工厂属于无证无照生产,并发现该化工厂有暗管从排污池通往厂后废弃矿井、厕所。于是公安机关随即逮捕了该化工厂厂长郭某和技术员张某,并在硫酸池、排污池、暗管经过位置及废弃矿井等多处采集污水和泥土样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报告认定污水为危险废物,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出具监测报告,证明污水为酸性。之后检察机关以郭某和张某在2014年9月21日至9月29日期间实施了“将生产废水通过暗管向附近无防渗漏措施的废弃矿井、厕所内排放”的犯罪行为,构成了污染环境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律师辩护意见


     本案中,本所律师受张某家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并作无罪辩护,具体辩护意见如下:

      1、本案指控张某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不足。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实施了“将生产废水通过暗管向附近无防渗漏措施的废弃矿井、厕所内排放”的犯罪行为。且如果2014年9月21日至9月29日期间,化工厂生产的废水通过暗管向废弃矿井、厕所内排放的话,那么在9月29日或9月30日,废弃矿井及厕所里一定仍存有排放的废水,但在9月29日、9月30日的现场勘查检查工作记录中,都没有在废弃矿井及厕所里发现排放的废水的记载。

 

    2、暗管在张某到化工厂之前就应已铺设,张某对暗管毫不知情,主观上没有“通过私设的暗管排放废水”的故意。张某作为化工厂技术员,只负责按照技术要求指导生产,并不负组织生产的职责,也没有实施组织生产的行为。起诉书指控“郭某伙同张某在该化工厂内组织生产叶酸中间体”与事实不符。组织生产叶酸中间体是龙宫化工厂的行为。龙宫化工厂虽然未经工商登记,但这只是违反工商登记行政管理的相关规定,事实上龙宫化工厂有厂房、有设备、有人员、有资金,并不妨碍该企业在事实上的存在。当地政府也一直把它视作一个企业来对待。组织生产更主要的是包括租用场地、采购设备和原料、招聘工人、销售、排污处理等一系列行为,而这些行为张某均没有参与。张某与郭某之间不存在合伙、联营等关系,也没有同谋、筹划的行为,认定郭某“伙同”张某实施“组织生产、并将废水通过私设的暗管向废弃矿井、厕所排放”证据不足。

 

    3、化工厂无证无照生产属于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属于刑事处罚范畴。污染环境罪以向环境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并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后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本罪的成立不仅要求存在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而且要求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本案中,由于张某并未向环境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也未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后果,因此不构成污染环境罪。


 

法院审判


      该案鹤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郭某、张某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郭某一年有期徒刑、张某九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发回重审,鹤山区人民法院重审判决免除刑事处罚。



 

律师评析

 

       本案辩护成功的关键在于对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的科学解析。


 

       本案中,公诉机关出具了鹤壁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所作的HBJD-2014-117、HBJD-2014-127两份监测报告,根据该两份监测报告显示,龙宫化工厂污水池内废水PH值为1.51,水样酸性大,而废弃矿井及三通接口处土壤的PH值为6.38和6.58,接近中性,甚至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所规定的饮用水6.5至8.5之间的PH值标准。由此足以证明,在2014年9月21日至9月29日期间,化工厂生产的废水没有“向附近无防渗漏措施的废弃矿井、厕所内排放”。

       另外,公诉机关还出具了专家对化工厂污水池等所作的测量报告,根据现场勘查,化工厂内共有2个废液池,院内东北角废液池,长度为4.9米(内径),宽3.47米(内径),池深度为3.1米,内液体面深度为1.57米,经测算内液体重量约为26.56吨,院内西北方向生产车间北侧废液池,东西长1.9米(内径),南北宽1米(内径),池内页面深度为1.05米,经测算内液体重量约为1.995吨。因此,足以证明,2014年9月21日至9月29日期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即使按公安机关破案报告书中所认定的每天2吨多共计15吨多废水,废液池也是足够容纳的,案发时经测算废液池里的废液为28.555吨,由此也证明废水实际上都储存在废液池内,并未对外排放。而且截至案发时,废液池还远没有满,尚有充裕的容量。

辩护人对上述两份监测报告和专家的测量报告的科学解析,有力支撑了辩护人的辩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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